温州大学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
编辑日期:2017-01-04 来源: 作者:教务科 阅读次数: 3 次 [关 闭
]各学院、各部门:
本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1月9日-15日进行。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,建设优良教风学风。根据学校统一部署,现就加强考试考风考纪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启用标准化考场。期末考试期间全校所有标准化考场视频系统全部开启,进行全程录像。
二、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力度。教务处和学生处会同各部门、各学院领导与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学校巡考组,进行全时段、全覆盖巡考。各学院须组成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考组,负责本学院考场的巡考。(学校巡考安排表及记录表见附件1、2)
三、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与教师宣传《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行政[2016]151号)(附件3)、《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》(行政〔2007〕149号)(附件4)两个文件,进一步领会文件相关内容。
四、各学院须按考试学生人数配足监考教师,严禁安排研究生参加监考。监考教师须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《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》中的“监考守则”规定进行监考工作,严禁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五、巡考过程中发现任何考试违规现象,学校将按照《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严肃处理违规考生。对因监考不力造成考试出现违纪现象的监考人员,学校将按《温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(详见附件5)的规定进行处理,并于第一时间在校园网上对相关人员和所在学院进行通报。
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,严肃纪律,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、学生处
2017年1月4日
附件1_ 巡考安排表
附件2_ 巡考记录表
附件3_
《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(2016年修订)
附件4_
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(行政〔2007〕149号)
附件5_ 温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(行政〔2007〕116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