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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通知
关于第五届陈国同奖励基金“育人典范奖”评选的通知
文章来源:   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0日   浏览人数:   分享到:
各学院、学区,有关部门:
  根据《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和嘉华奖励基金项目实施办法》,现就第五届陈国同奖励基金“育人典范奖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对象
  我校在岗教师
  二、基本条件
  全校在岗的班主任和辅导员,以及在学生育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,均可以申请“育人典范奖”。
  三、评选时间及程序
  1、推荐阶段。根据评选条件,4月10日(下周一)之前,有关部门、学院、学区将推荐参评的教师纸质版材料(附件1)报送学生处,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
[email protected]
  2、联评阶段。学生处牵头召开联评会议,确定教师“育人典范奖”初步名单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  3、审定阶段。初步评定的“育人典范奖”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,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。
  四、评选名额及奖金
  “育人典范奖”获奖者10名,每人奖励3000元。
  五、其他说明
  1、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6年度。  
  2、曾获得“育人典范奖”的教师(参照附件2),不再参评。
  六、联系方式
  南校行政楼416B 刘老师 咨询电话:86596031

附件1 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“育人典范奖”审批表.doc
学生处 校友办
2017年4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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