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教师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,贯彻落实《温州大学“十三五”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发展规划》、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(2017年修订)》等文件精神,推进和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,根据办法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新一轮专业负责人的选聘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专业负责人遴选的范围与条件
全校有在校生的专业,均应开展专业负责人的选聘工作,一个专业确定一名专业负责人,一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专业的专业负责人。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;从事本专业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;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;教学效果优良,教学业绩显著;主持或参与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建设任务,承担过专业课程建设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(详细条件参照附件1)。
二、 专业负责人的选聘程序
各专业所在学院成立聘任考核小组负责本次专业负责人的选聘,拟申报为专业负责人的教师填写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3),学院聘任考核小组需对各申请者所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严格依照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聘工作,按照1:1的比例遴选出各专业负责人,报教务处审核,经学校批准发文聘任。
三、 专业负责人的待遇
根据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(2017年修订)》,专业负负责人除可享受基本工作津贴和考核奖励外,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专业,学校每年将下拨8000元-12000元的专业运行经费,用于专业的日常运行与建设。
四、其他事项
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专业负责人的换届选聘工作,于12月28日前完成本轮专业负责人的换届选聘,并将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4)(一式一份)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,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邮箱。联系人:罗晓敏,电话:778057,661522。
教务处
2017年12月19日
关于开展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换届选聘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