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学院:
根据“关于印发《温州大学师范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温大行政〔2018〕153号)精神,请各学院根据师范专业发展的需要,从基础教育遴选、聘请优秀的教师作为我校师范专业兼职教师,并填写“兼职教师聘任表”,于2018年9月17日前送交教师培养基地。电子版发送[email protected],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行政楼402办公室。
联系人:朱伟,665134。
教师培养基地
2018年7月14日
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师范类兼职教师聘请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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