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截止2018年10月,我校已达最长学习年限、未办理延长学习时间手续、休学期满和受学业警告累计三次及以上学生已整理完毕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和附件4)。
根据《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18年修订)》(温大行政〔2018〕13号)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,上述同学应予退学。请上述同学于2018年10月26日至学院办理相关手续。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2日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做出拟处理意见,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。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处理意见,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。
对受学业警告累计已达3次且已作出处理的学生,学院若维持原有结论,可不必重新上报。对本学期受学业警告累计刚达3次的学生,确因健康、创业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,报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可予暂缓退学。对受学业警告累计达4次的学生,应予以退学处理。
联系人:林老师 地点:南校区行政楼411 电话:86598090
温州大学教务处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
附件1、达最长年限学生名单.xls
附件2、不办理延长学制手续2018-2019-1拟退学处理名单.xls
附件3、休学期满学生名单.xls
附件4、学业警告累计3次及以上学生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