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下学期教学任务将在第六周下达,为了确保培养计划的有效实施,请各学院严格根据《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本(专)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温大行政〔2015〕230号)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执行培养计划,若对培养方案中下学期开课计划有所改动,请按以下要求调整:
1.每专业(所有年级)每学期调整的主干课程门数不能超过1门,且调整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总数不能超过2门,禁止“因人设课”和“因无人不设课”。
2.培养计划若需调整,请直接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网上申请。双专业、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若需调整,需书面填写《温州大学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》(见教务处网站——表格下载——日常教学)。
3.学期专业培养计划调整申请的受理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2日上午11:30前,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并将《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)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(行政楼403B),联系人:陈小林,内线778097。
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以确保人才培养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。
教务处
2019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