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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成人网站   发布时间:2019年04月02日   浏览人数:   分享到:

公告板块:  通知公告

发布部门:  组织部(党校)

发布时间:  2019-04-02 08:04

发布范围:  温州大学

审核人:    徐明君

审核时间:  2019-04-02 08:04         

 

  各党总支(分党委): 根据《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19〕7号)文件精神,请各党总支(分党委)做好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推荐对象   

 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。以一线教师为主,处级以上(不含处级)人员不参加选树。 

  二、推荐条件

  (一)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须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: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 2.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 3.以学生为中心,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,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,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,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
  (二)曾获得历年校级先进个人及以上荣誉者。

  (三)已经获得过省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。 

  三、推荐程序及名额 

    1.各党总支(分党委)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组织民主推荐候选人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的方式,真正把师德修养高、社会影响大、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。

    2.推荐人选所在的系、科、室、所所属党支部,必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把关,并经各党总支(分党委)审核后上报。

    3.各党总支(分党委)推荐1名候选人,于4月4日下午4点30前报送材料(附件1)至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。联系人:王晓华,778035(内线)。   

    4.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。   

    5.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在各党总支(分党委)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联评,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省联评。师德标兵由省选树工作委员会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。 

    附件1: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
    附件2:《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19〕7号)  

  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

2019年4月1日


      附件1.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.doc

      附件2.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〔2019〕7号.pdf

 

  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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